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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年前,1995年的秋天,平平无奇的下午。
罗德十分反常地跟爱歌请了个假,独自一人坐车前往了观布子市。
原因是他重要的兄弟[妹妹],两仪式今天被人告白了。
……
……
……
“我讨厌软弱的家伙。”
在白纯里绪如此鼓起勇气告白了之后,两仪式冷淡地丢下这句话便转身离去。
事实上,他确实是一个孤僻而又人畜无害的家伙。
从出生起就没跟人打过架。
表面上是说是对那种事没兴趣,但他没有去跟人斗殴的勇气与主见也是不争的事实。
白纯里绪心想:啊,所以我才是弱者啊。
为了摆脱这份软弱只有去揍人,这不但是能最快证明他实力的方法,而且他对揍人的行为也很有兴趣。
因为他活了十七年,要说还没做过的事,也就只剩这类的事而已了。
总之,就先找个人来揍一顿吧!
白纯里绪很快物色好了目标,是同一间学校的学弟,以前曾在走廊上瞪过他一眼的金发男学生。
对方是个人渣,在玩街机游戏被打败后,总是会拉着对方进小巷子里进行殴打。
对白纯里绪来说,这是非常适合的条件。
就这样,他把他引了出来。
在晚上前往游戏中心,一次又一次让他尝到败绩。
当白纯里绪踏出店门,金发男学生边瞪他边把他拉到巷弄里。
二人来到了小巷子的最深处。
“喂!”
男学生随即转过了头来。
在那之前,白纯里绪就抄起手中的木棍往他的头打了下去。
伴随着“砰”的一声闷响,他倒地不起。
一动不动地摊在地上,头颅不停涌出血来。
“咦?”
白纯里绪瞬间察觉到了两个事实。
一是人体居然如此脆弱。
二则是自己杀了人。
“怎么回事。”
他不禁这样抱怨着。
这完全是意外,是没有恶意或杀意的杀人事件。明明不打算这么做的!
“……我真的不知道。”
明明对别人施暴都是小混混们平常一直在做的事,为什么只有自己杀死了人?
是自己太倒霉,还是他们很幸运呢?
殴打的对手死去,只是因为某一方运气不好吗?
想不明白。
但有一件事很清楚,杀人的人会以杀人犯的身份被警察逮捕,这种常识他还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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