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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身体缩水了,但好在魔力和魂兵都还在。
镜子前的银发少年意随心动,一把银色长剑逐渐凝结在他的手心。
然而——
沈莫玄看着这把一米多长的圣剑。
……就连灭世之戈都差点比他高了。
手中的长剑顺着主人的心意慢慢调节了自己的剑身,缩短到了更为适合少年抓握的长度,长剑上的十字也逐渐隐没,化为了普通的剑柄,毕竟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拿着光明教廷圣骑士才能使用的十字圣剑,还是有一些蹊跷了。
沈莫玄将长剑抛起又接住,在手中挽了个行云流水的剑花,又换到左手同样活动了一下,确定自己熟悉了新佩剑的重量和形态,才将灭世之戈重新收了回去。
[没想到宿主你居然是在这种情况下穿越回到十几年前的,那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办?]
[先去找到里德再说吧。]
由于这一次的时间倒流并不是世界意识的手笔,而是达洛斯的力量外溢导致的,所以沈莫玄并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唯一一个穿越回来的人,为今之计,还是先确认一下具体情况再做打算吧。
沈莫玄走到窗前,拉开窗纱看了看,窗台上,盛放的粉色玫瑰香气扑鼻。不仅是这里,几乎家家户户的窗台上都种着花,空气里鸟语花香,充满了闲适的氛围。
这里就是玫瑰之城曼斯菲尔德。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十二年前的他竟然在曼斯菲尔德独自游历,倒也省了他找人的时间。
少年穿上衣架上挂着的风衣皮甲,来到了房门外。
和他猜测的一样,这里是一家小旅馆,此刻时间尚早,前台的位置空荡荡,只有一位穿着围裙的妇人拿着扫帚在清理地面,见到他,妇人露出一个微笑,打招呼道。
“这位小少爷,您这就要退房了吗?早餐还没有开始呢。”
“嗯。”沈莫玄点了点头。
“好的,您的房费昨天已经预结过了,您将钥匙放在前台就可以了。我去把您的马儿给牵过来。”
妇人放下了扫帚离开了,回来的时候,牵回了一匹白色的矮马。
这匹矮马并非光明教廷专门培养的,但也皮毛发亮,双目有神。小白马显然是认识沈莫玄的,一看见等在门口的少年,便“咴”地仰起头低低叫了一声,主动走过去蹭了蹭小主人的脑袋。
沈莫玄在小矮马披挂的马鞍侧面看见了一个别致的字母“R”的花体银绣,这大概就是雷蒙德家族的家徽了。
“很少看见像您这样年纪的孩子一个人出门游历呢,您是来曼斯菲尔德拜访朋友的吗?”
麦卡旅馆的老板娘塞尔玛将缰绳递给面前的小少爷,见他姿态娴熟地翻身上马,忍不住询问道。
昨天这位小少爷来入住的时候,她就忍不住看了又看,只因这孩子相貌乖巧俊朗,说话彬彬有礼,像个小大人似的,实在讨人喜欢——同样的年纪,她的儿子麦卡就是个人嫌狗弃的小兔崽子,一天没去和鸡窝里的那两只大公鸡打架,她就要谢天谢地了。
这小少爷虽然穿着低调,但一看就是贵族出生,看这匹价值不菲的小马就知道。只是不知道是哪个家族的长辈这样心大,竟然舍得让这样惹人瞩目的孩子一个人出门游历,也不怕被拐走么。
塞尔玛脑袋中正胡思乱想着,面前却响起了一道清亮的声音。
“女士,请问柏宜斯庄园要怎么走?”
“小少爷,您是来拜访领主大人的吗?”
“嗯。”
塞尔玛的疑惑顿时解开了,原来是领主大人的朋友,看来这孩子一定是个达官显贵家的孩子,说不定是从帝都来的。自己的旅馆今天是被贵人光顾了,等回家去非得和自家那位好好说道说道。
“您出了门,顺着门前的小道一直往东走,若是道路两旁的玫瑰越来越漂亮,那您就是走对了,走到玫瑰盛放的最灿烂的地方,有一座漂亮的红色城堡,那里就是领主大人的庄园了。”
“我知道了,多谢。”
沈莫玄告别了旅馆的老板娘,骑着马往庄园的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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