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近处的人抬眼一望,纷纷答应:“是蝗。”
那是一只个头挺大的蝗虫,色作青灰,足翅俱全,裴该在登山前随手捉了掐死,揣在袖子里,这会儿取出来,先亮给大家伙儿看清楚了,便即喝骂道:“人以五谷为命,而此物却食五谷,残害百姓!我受天子诏守牧徐方,徐方百姓皆我子民,竟欲害我子民,我与此物不共戴天!”说着话一抖手,直接就把蝗虫给塞嘴里了,还“咯吱咯吱”,嚼得非常大声。
嗯,一股土腥气,好难吃……早知道就逮只小点儿的了……但太小又怕老百姓看不清……
裴该此举,山上山下,众人皆惊——有那离得远瞧不清的,自然口耳相传,一会儿也全都知道了。裴该不等百姓议论,一边嚼着蝗虫,一边抬起腿来,“嘭”地就把供案给踢翻了,然后一咬牙,硬梗着脖子把虫渣吞咽下去,大声说道:“我乃天上星宿,小小蝗神,安能害我?彼真有灵,便当趋避,若不肯走,我便带汝等杀灭之!胡贼我尚不惧,设一空城即可吓退,而况小虫乎?!”
随即抬起竹杖来朝着屯垦地方向一指:“有不想饿死的,都跟从我,去杀灭蝗虫!”
——————————
裴该这场做秀,当然是学的唐太宗。根据史书记载,唐太宗李世民就曾经生吃过蝗虫,还说:“人以谷为命,而汝食之,是害于百姓。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尔其有灵,但当蚀我心,无害百姓。”左右都说这玩意儿脏啊,吃了怕会生病哪,李世民回复道:“所冀移灾朕躬,何疾之避?”
不过李世民做秀是在宫苑之中,老百姓压根儿就瞧不见,他主要是做给那些反对捕蝗杀蝗的官员瞧的。裴该直接移植过来,施之于百姓们面前,效果却只有更好。
因为这年月的老百姓普遍崇拜权威,不但怕官,而且敬官,总觉得高门世家子弟,以及那些高官显宦,都跟自己不是同一种生物,即便并非天星降凡,也必有无尽的威能。“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之类的话并不见得真能够深入人心,而且就算知道,也得等到完全活不下去了才可能拿出来说事儿。
所以很多事情,只要官吏带头,百姓们自会盲从,除非他们同时被“族权”给牢牢禁锢住了,而那些土地主虽然眼界不广,却多少比庶民聪明一些,乃能隔绝官民,掌控乡里。这是封建时代愚民政策的重要来由,固然老百姓有了知识,能够生产出更多物资,但有了知识也不好管了呀,到时候官家不摆出足够的道理来,谁肯听从?所以就理论上来说,随着知识的普及,甚至于大多数乡绅都成为有功名之人,政府对地方的掌控就越是困难,但那又不是真正开启民智,而只是导致权力下移至乡绅阶层而已。
好在屯垦地就没有什么乡绅,固然无论从江北拉来的,还是从峄山上逃来的流民,其中也有一些是认识字甚至能读书的,但终究丧失了土地和家财,就很难窃夺地方官府的职权。屯垦地又以军法部勒,所以没有乡绅阶层的阻隔,官府政令可以直接行之于每一个老百姓。那么在老百姓心目中,裴使君作为官府的代表,和“天”也就没有什么太大差别啦。
尤其裴该躯体里的灵魂来自于两千年后的信息社会,非常清楚社会舆论的重要性,他曾命裴寂、甄随等人到处散播流言,在百姓心目中塑造自己的高大形象——毁坞堡,杀豪强是一事,目的当然不是为了统一政令、搜掠物资,而纯粹是为了除恶霸,安黎庶;“空城计”吓退支屈六也是一事,可见使君谋深智广,完全有能力保障地方平安。
各种谣言越传越邪,甚至于有说裴使君能够呼风唤雨,撒豆成兵,所以站在城头施法,就把胡将当场殛杀马下,胡兵四散而溃,竟被斩杀超过七成的……你不见城门上挂出过胡兵的脑袋来吗?啥,才几颗?那是你眼神不好,没瞧清楚,再说了,你只看了一座城门门,另外还有三门你都有去瞧过吗?
尤其是屯垦地的百姓,信息来源更加单一,整天就光听说裴使君和妫从事的英雄事迹了。再加上他们离乡背井、艰苦流离,几乎就要饿死,结果被裴使君所拯救,在内心深处,也希望这位使君威能无限,可以永保自家平安——算是一种美好愿望所造成的自我催眠,群策群力塑造出一具虚幻的光辉形象来。
而裴该面对这群“愚民”,也并没有脱离时代和实际地讲科学,反迷信,他反倒利用百姓的迷信心里,大肆宣扬天子就是上天之子,而我是他的代表,所以蝗灾在我面前就是个屁!这种话老百姓自然是听得进去的。
当然啦,光嘴里说说,没有什么实际举措,蝗虫无智,是不会因为惧怕裴使君而纳头便拜,然后主动撤离的。那么该当如何治理蝗灾呢?好在裴该还记得姚崇灭蝗的故事,当时姚崇建议“请夜设火,坎其旁,且焚且瘗,蝗乃可尽”,也就是说利用蝗虫的趋光性来诱杀之。再高明的手段裴该也不清楚了,只好先做成这一步再说。
于是指挥百姓,人执稻草一束,燃起火焰来驱赶蝗虫,把蝗虫都赶到在地头燃起的大火堆里去。蝗虫扑火,“噼啪作响”,焦臭之味,飘扬于数十里内。就这么的忙活了好几个时辰,眼瞧着天色渐暗,裴该估计自己今天是回不去啦,只好仍然留在屯垦地,只派仆人裴丙骑马急报卞壸,要他赶紧组织各乡的灭蝗运动。
希望卞望之不是卢怀慎之流迷信到无可理谕的傻叉吧。
夜幕低垂,老弱皆已就寝,青壮仍在田间执火灭蝗,四野星星点点,全是光亮。裴该不习惯那么早就睡,也带着从人在田间逡巡,遥望这些光芒,仿佛又回到了穿越前那个充满了光污染的时代……自己应该是回不去了吧,只好在这个愚昧的年月艰难挣扎了,但自己的穿越,能不能如同这些火光一般,起码驱散一小片黑暗,杀灭一小群蝗虫呢?
正自慨叹,忽听身旁部曲呼喝道:“什么人?!”裴该循声望去,只见光亮之间仍然漆黑的一片麦地里,影影绰绰有一个矮小的人影正在晃动。随即部曲举火一照,原来是个人正蹲在垄旁,背对裴该,但却满面惊愕地扭过了头来。裴该细一打量,是个衣衫褴褛的半大孩子,也就十三四岁模样,看他腮帮子鼓鼓的,颚骨抖动,也不知道在吃什么东西。
部曲喝问道:“汝何人耶,安敢冲撞使君?!”
那孩子差点儿就吓哭了,赶紧转过身来,伏拜在泥涂之中,连连磕头。裴该摆摆手,说还是个孩子嘛,你不要吓他——“汝在吃些什么?”
那孩子瞪着惊恐的双眼,战战兢兢的回答说:“蝗神……蝗虫……”
当别的玩家都在杀史莱姆升级的时候,他却在追逐新手村的野鸡当别的玩家已经杀到哥布林的时候,他还在新手村外采蘑菇但是!当这些勤奋的玩家为一个晚上升到8级沾沾自喜的时候,他却仅靠吃下一只秘制烤鸡秒升10级,还顺便拿下了新手村让万千菜鸟痛不欲生的第一只大没有人了解的生活副职,带着完整游戏攻略重生的,还有一颗复仇之心...
一只吸血鬼始祖,一头五爪金龙,一面炎煌帝镜,一柄悲神剑,少年白衣翩迁,从华夏而来,仗剑迈入浊世,在这个玄黄大世界之中,笑对漫天仙佛,欲冲破天命,九死不悔,待到山河尽复,待到寰宇肃清,待到诸神皆寂,苍穹之上,修行的尽头,我辈修士,初心莫负!...
从前有一位美人,他不停倒霉,所以急需抱一根金大腿感谢好基友羲和清零制作的封面,倒霉相画得太传神了!扫雷1主受,聊斋同人,慢穿,单元小故事,1受一起穿。2一如既往苏雷爽粗。3大年三十(上九点半发文,首发三章,入想到再补充。5,本文将于星期六,也就是2月27号入V,更三章,感谢大家的支持!...
他,不过是一介凡人,当天道轮回选择了他,却是不可预测命运的倒转,本无意争雄,却被使命一步步地推着,陷入一个又一个的阴谋,惹起一个又一个纷争。当他不知不觉聚起身边的人,去粉碎那些阴谋和纷争时,却发现这一切不过是别人小小的把戏连更字数的右侧有个加入书架的按钮,那个就是所谓的收藏,大家顺手点一下,谢谢!...
小爷方便的时候居然遭雷劈了,我的个吗啊,太可怕了。罗风一边提着裤子一边朝丁古城的大广场跑去。想到刚刚发生的事情罗风就一阵毛骨悚然。那天罗风参加丁古武学院举行的新生入学选拔赛,开赛之前忽然感到一阵尿急,便偷偷摸摸的闪到一个街角方便。不想刚解开裤子就看到一束红色光芒自天而降,把罗风劈倒在地,四肢抽搐,口吐白沫不是说只有混世魔王这种人神共愤的人物才会遭雷劈么?如今小爷才十四岁,不至于就引起人神共愤吧?麻痹的,要是因为这个错过了比赛,裁判肯定会当众说我胆小如鼠不守信用品德败坏临阵退缩,并且剥夺我进入丁古武学院的资格。以后还叫小爷怎么在丁古城混啊。罗风边跑边骂。...
继母暗害,亲爹默许,造就她与生母的悲剧。死后重生,楚清幽发誓,让他们付出代价!与此同时被迫卷入皇室斗争,却发现幽王府里神秘力量。入宫从军,楚清幽一生风风火火,幸得所爱之人。只是这争斗不休,阴谋层出不穷。且看楚清幽是否能够化险为夷,风生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