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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夫人问道:“李代桃僵?”
毛宠抖了抖衣袖,拱手道:“如今二公子的状况,是不能自主,显然无法成婚。可袁氏乃名门望族,今日亲戚好友纷纷上门,还有朝廷派来的使者道贺,若是不能完婚,岂不是失礼?”
大家都点头称是。
毛宠指了指袁尚道:“我这个李代桃僵,就是让三公子代二公子成婚,娶了甄氏。反正都是袁氏子弟,年纪相差也不大。那甄家原也不过是攀附袁府,既然成婚,自也不会多话。这样一来,婚礼大典既成,袁将军回府也好交代,宾客面上也好看了。”
“这……”
刘夫人脸上露出犹疑的神态,看向了袁尚。而袁尚则摊摊手,表示自己也很无辜。虽然这个毛宠平日里没少巴结他,投其所好两人也聊得投机,但这强占兄嫂的恶名,他也是懂轻重的。
只听田丰大声道:“断然不可。”
刘夫人身体一震,看向了这位冀州別驾。
田丰说话声音很响亮,中气十足。
“袁家四世三公,名门之后,岂能言而无信?之前大人已定下了婚配的人选,岂可临阵换人?弟娶嫂,于伦理不合,说出去,可要笑掉世人大牙了。”
袁尚也顺势道:“孩儿也觉得不妥当。”
毛宠这建议却很对刘夫人的胃口。自己丈夫为什么要和甄家联姻,她很清楚。无非是看上了甄家的财力。即将要进门的甄氏,她父亲虽然仅仅是个买来的小官,但甄家却是河北一带的大地主,垄断了整个冀州一带的粮食。一个有财,一个有势。既然是联姻,那袁家这边老二和老三,谁结婚不都一样嘛。何况这甄氏据说秀外慧中,远近都有贤明,这么好的媳妇,若是能将来辅佐小儿子继承大业,岂不是美事。
想到这里,她故意为难道:“可是熙儿这个呆滞模样,可要怎么跟亲家交代哩!”
众人也是束手无策。
这时,瘫坐在一旁的袁熙再也听不下去了,大声喊道:“别吵!”众人齐齐朝他望过来。只见他拍拍自己裤腿上的灰尘,一脸不悦地说道:“不就是娶个老婆嘛,这种事情还能让别人来?”
“袁熙”这时候头很疼,被他们这么一吵,更是不能静静心心想事情了。他对自己醒来之前的事情模模糊糊有些印象,知道自己本是个现代人,袁熙这个身份只不过是个载体。可要细细一想,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曾经发生了什么事情。仿佛那是一个离他远去的梦,上面都蒙着一层迷雾,看不清下面掩藏的真相。
唉,就当自己是袁熙吧。可袁熙是谁啊,此前他不知道,现在知道那是袁绍的儿子。他不是很了解三国的历史,但官渡和赤壁还是听说过的,官渡一役以后,曹操统一北方,袁绍?都不知道怎么死的!覆巢之下,安有完卵?这袁熙的命运也可见一斑。穿越什么人不好,非要穿越这袁绍的儿子。要是自己现在是曹操的儿子,还需要发愁吗?
还是先镇定下来再说。先搞清楚这是一个梦还是真的穿越了。如果是穿越,还能不能回到原来的时代去?如果不能回去了,他这个人也蛮实际的,能在袁府锦衣玉食过下去就苟且过下去,如果过不下去了,那就得想办法开溜。袁绍的大船沉没了,难道自己还要跟着陪葬吗?这天大地大,找一个地方隐居起来,曹操难道还能把自己挖出来杀掉?想到这里,他心里顿时豁然开朗起来。
既来之则安之。
他就喝止了众人的争吵。虽然这些古人口音有些奇怪,但也许是借助原来这具身体的能力,他还是听明白了,今天是他的大喜日子,娶进门的老婆就在外面。娶老婆还能让人代替?谁出的这种馊主意?不行,就算是要开溜,这种技术活也得自己先接着。
刘夫人总算露出喜色,试探道:“熙儿,你醒了?”
袁熙道:“嗯……醒了。”他打量了一下刘夫人,见她颧骨高耸,眉毛散乱,两只眼睛如吊钟一般,眼珠子浑浊不堪,看上去凶巴巴的。心想袁绍自己的老婆都长这么寒酸,那给自己迎娶的老婆,估计也好不到哪里去。唉,这年代婚姻由不得自己,先将就吧。
那个秀气的小婢珠儿拿着一件衣裳到了自己跟前,准备伺候自己穿衣,还一个劲地道:“太好了太好了……”对于快要崩溃的珠儿,看到二公子总算像个正常人类了,简直是要喜极而泣了。
众宾客看见袁熙正常了,便纷纷告辞离去。
眼前的这些人,在袁熙眼中,也好似是行尸走肉,丝毫没有什么真实感,仿佛就是牵线木偶在眼前晃动。都是死了快两千年的人呐。他不禁想到。也不知道力学三大定律在这里还适不适用?
袁熙穿好衣服,被众人簇拥着出去了。
外面甄家的人早就闹腾得不行了,连邺城的老百姓也来袁府外面看热闹,指指点点。
袁熙出去的时候,新娘子已经被袁府的管家引了进府,安置在了客房中,避免被人看笑话。门口只剩下了庞大的送亲队伍。
甄氏的大哥,也就是大舅子拉着他的手说了好一会儿话,甩也甩不开。甄家的人能有这么一门亲事,都高兴地合不拢嘴。攀上了袁氏四世三公,以后还不知道怎么飞黄腾达呢。因此,每个人对袁熙都特别热情。
袁熙陪着甄氏娘家人到了府上,原本该是袁绍发话的,但这时冀州牧不知道去了哪里,便由袁家最年长的袁老四说了几句。都是一些场面上的话,文绉绉的。袁熙这个现代人也听不懂,就随着大家喝了两声彩。
他等了半天也没见到新娘子出来拜天地,心说这时的风俗难道还没有拜天地?新娘倒是一个人清净,可自己却是遭了殃。他此时完全不知道礼仪,反正旁边陪同的人怎么说,他就怎么做,无非是作揖鞠躬。可后来看到一坛坛的酒就有点发懵了。还是用偌大的陶碗一碗碗干的,无论宾客熟不熟,都来和他喝一杯。最可耻的是,那些人还特别能喝,三四碗下去,居然没一个脸红的,连十一二岁的半大孩子也这样。他哪里知道,寻常场合谁舍得喝酒啊。这酿酒最耗费粮食,就算是大富之家,也只有节庆才有。
他瞅了瞅碗里的酒,浆液浑浊透着青色,闻起来倒是香醇,喝着也觉得甘甜,度数该不高。可是他也发觉了,后劲足。幸好他隐隐觉得自己前世也许是酒桌上的能手,一杯杯下肚,居然还能站稳。
喝到一半,他便晕晕乎乎,眼见着还有一大批客人热情似火,便悄悄溜了出来。这时正是酒酣脑热,也没人顾着他,给了他一个好机会。
一路找人少的地方走,对着廊檐下的隐蔽之处就吐了起来,稀里哗啦,将胃里的酒水吐了一大半。抹了抹嘴,站起身来,却突然听到背后有人说话。
“我说毛兄,我好心给你引荐家母认识,你却将我推入火坑,你啊你,要是真照你说的去办,我这名声也就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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