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孤鸿的耳朵立起来,缩在沈遇星的怀里,尾巴不安的来回扫。
沈遇星猛地吸了一大口,毛茸茸果然能够让人放松心神。
孤鸿被他抱在怀里,一动不敢动。
不想承认,但这样其实也挺舒服的。
因为要睡觉了,沈遇星只穿了一件薄薄的衬衫,孤鸿贴着他的胸口,甚至能够感受到他胸部的红豆的形状。
小狗害羞,小狗脸红,小狗要晕过去了。
抱着毛茸茸,沈遇星本不打算睡的,最后却舒服的睡了过去,好在这一晚上他没有再做奇怪的梦,一夜到天明。
他准备在这里待几天,请假的借口是家族的人有急事找他,他必须要离开几天。
至于兰德什么反应,沈遇星懒得去操心。
草药用在孤鸿的身上,他的伤势肉眼可见的好转,沈遇星带他出去一起牧羊。
沈遇星养了五只羊,其中三只都是小羊,让孤鸿来做牧羊犬其实是大材小用了。
湛蓝的天空像是被水洗过一样,雪白的云朵浮浮沉沉,微风吹过草坪,带起一阵阵的绿色海浪。
沈遇星躺在草坪上,孤鸿就在他的身边,大狗狗威风凛凛,一看就是牧羊的高手。
这样的生活和在狼人族中不同,不需要想着去打架,考虑怎么做才能杀死更多的吸血鬼,平静悠闲。
但孤鸿知道,他不可能一直在这里待下去的,他是狼王,肩负着狼人一族的使命,迟早有一天,他的下属会找过来,他会离开这里。
到那时,就带着沈遇星一起离开吧。
他会给沈遇星最华丽的宫殿,最漂亮的服饰,让他过的比人类的贵族还要舒服。
狼人都会喜欢他这样天真可爱的人,不会像这个小镇的人一样,欺负他,排挤他。
沈遇星跟在自己的身边,一定能够获得幸福。
孤鸿设想得很好,却不知道世事无常,说变就变。
沈遇星摸了摸大狗狗的脑袋,“你之前和我去镇上,也看见了,大家都很讨厌我。”
狗狗蹭了蹭他的掌心,从喉咙里发出呜咽声,像是在说:“别担心,你还有我,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沈遇星轻笑,眼中像盛满一汪春水,但没过一会儿,想起了某件事,又被悲伤覆盖。
“其实在我还小的时候,大家都对我很好,很照顾我。之所以会变成现在这样,都是我的问题。”
“呜呜呜——”孤鸿舔了舔沈遇星的手指,眼神坚定温柔。
沈遇星怎么可能会做错呢?他这么温柔这么好,肯定是其他人不好。
就算退一万步讲,是沈遇星做了不好的事情,他也会坚定的站在沈遇星这一边。
明白了孤鸿的意思,沈遇星将他抱进怀里,下巴搁在他的脑袋上,“谢谢你,旺财。”
孤鸿:“……”这么温馨感动的场景,如果可以不要叫他旺财就更好了。
“你是我的家人了,我不知道你能不能听得懂,但我想要告诉你。之所以大家会这么讨厌我,都是因为小时候,我曾经无意间为一群吸血鬼领路……”
我只是一个19岁女孩,梦中一场冥婚意外怀孕,却是个鬼胎!!当我想把这个孩子打掉的时候,它却突然从我的腹中消失了无痛人流都救不了我!突然有一天,梦里有个可爱的小男孩泪眼汪汪的看着我妈妈,你是不是不喜欢我?...
破后而立,方为涅槃!冲击轮回失败的林宇意外重生,他誓要渡涅槃,掌轮回,重新踏上这大陆的巅峰!...
最穷不过要饭,不死总会出头。这一年,在祁连大山里混吃等死了二十多年的刁民赵出息终于选择走出大山,带着最庸俗的想法来到大城市。不富贵不还乡(这是一本纯粹的可歌可泣可悲可笑的小人物奋斗史)...
玄灵大6,剑意飞扬,异族兴起,兽族猖獗,人族式微,三祖隐退,群魔乱舞,谁主沉浮?少年自东圣,剑破九霄而至,踏足神域,睥睨天下,震古龙,慑异族,斩天狼,灭虚凤!为族中至亲血染长天,为兄弟情深怒冲冠,为一念执着生死不渝!血战苍天,倒转星河,持上古第一剑!横撞九州之颠,破除虚妄,成上古第一大道!敢问这天下谁与争锋?剑道凌云,书友群 311371167 欢迎各位读者加入本人扣扣2899621o89...
他,掌佣兵百万,是全世界佣兵之王,人称至尊战神。功成名就,天下无敌之时回归都市,只为,报父母之仇解灭族之恨。匹夫一怒,血溅三尺,战神一怒,天翻地覆。战神归来,天下诸强,颤抖俯首,谁敢不服?...
这个男人不是要说离婚吗?为什么每晚都要她暖床?某男说,这是冬天太冷的缘故。可是夏天来了,还是要她每晚暖床,某女受不了我要离婚!某男肆意一笑想离婚可以,你得做两件事。什么事?要么你宠我,要么我宠你,期限是一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