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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兹一边着迷地欣赏着时惜情给她的衣服,一边理所当然地吩咐她。
“可现在不是我的当值时间。”
丽兹停下手中的动作,静静地看着她。
时惜情垂下眼睑,往船上走去。
“这是丽兹第五次吩咐时小姐做她指责之外的事情了。”邮轮顶楼,苏湛身后的高澧泉说。
苏湛哼了一声:“她那么蠢,活该被人欺负,要是她答应了沈淇轩的要求,哪来那么多事?”
言情小说看了那么多,不知道效仿吗?见到有钱人愿意要你,扭扭捏捏两下,再给自己找一个合理的借口,跳坑就好了啊。
那么多借口,什么要给父亲治病,要救哪个亲人的命……为父亲还债,她那么好的借口,为什么不用?
这种松散的生活态度虽然受人鄙视,但最多被人嘀咕两句三观不正而已,干嘛要这么拼死拼活地挣钱?
这不就是蠢吗?
高澧泉笑了笑没说话,最近老板对时小姐格外关注。
“龚承德身后的黑帮找到了张旭,估计他凶多吉少。”高澧泉又说,“我们需要做些什么吗?”
苏湛盯着垂着头回来的时惜情,漫不经心地摇摇头:“他会活下来的,以前他只是怕死,现在他尝到了甜头,为了活下来,他会不择手段。”
“澧泉,你觉得我在保张旭?”苏湛又问。
“难倒不是吗?”
帮他杀了龚承德,助他逃脱杀妻罪,这不是在保他吗?虽然高澧泉也不知道原因。
“澧泉啊,”苏湛忽然用一种长辈的语气说,和他少年一样的外貌极其违和,“我帮他只是因为一时兴起,你别忘了,我就是这种人。”
就是那种满肚子坏水的人。
不知为什么,高澧泉在他漫不经心的语气中听出了一种久违的渴望,对某种感情的渴望。
跟在老板身边的时候,他发现他是那种很无情的人,并非仅是心狠手辣,而是对人情——亲情、友情、爱情的淡薄,好像这一切都不重要,甚至,他对它们有一种厌倦感。
他活得时间太久,以至于人间三情对他而言毫无意义。
苏湛的人生没有丝毫的遗憾,他从秦时活到现在,几千年的时间,他做过别人的义子,收过干儿子,做过叔伯,体会过所有的亲情,他和各朝各代的名人做过朋友,也曾谈过几段模糊的恋爱,这么多年的时间,足够他对这些感到厌烦。
因为所有的东西他都尝试过了。
所以他一直一个人,并非他渴望孤独,而是没有和他同等的人存在。
人们常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可对他来说,时间是最不值钱的东西,因为它和阳光一样,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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