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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浩荣是在他十二岁的时候独自一人到十二市玩的。
他的父母很少管他,有钱就拿,要吃的要买,饿死活该。
孙丽容也是如此,但他们姐弟俩从未抱怨过,反而更是觉得这种生活过得优哉游哉。
孙浩荣遇见蔡叶叶是件意外。
这件事得重要的说明一下,他是一个路痴。
从旅馆里出来,孙浩荣就去不远处的乡村闲逛,逛得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怎么来到森林里,然后迷路的。
但真正的问题是,他都不知道自己迷路没迷路,脑袋混沌得连盘古都劈不开,慢悠悠地就走到一盘很广阔的草坪,看见有人在那里野餐。
蔡叶叶,余野,孙浩荣,这三个人就这么狗血的相遇了。
当时,是余野和蔡叶叶相见的第一个暑假,孙浩荣的到来在中间横插一刀。
他们彼此都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去的都是假名。
“你们是谁,为什么在这野餐?”
“你是谁?为什么会知道这里?”
“我,随便走了走就到了,话说怎么回去?”孙浩荣没有注意那个女生满脸的黑线,径自坐下拿起一罐饮料就喝,“你们叫什么,做个朋友呗。”
“凭什么,又不认识。”
“喏,现在就认识了吧。”孙浩荣三下五除二地喝完饮料,又抓了个面包啃着,瞅着眼前的男孩看,“长得不错诶。”
“我叫野狗,这是野草,算是认识了吧。”余野友好地伸了伸手,但眼睛也看着孙浩荣不放。
明显的是,这俩人对上了,尤其是余野,那个严肃,看着跟便秘了一样。
孙浩荣注意到这里的人说的都不是真名,然后瞥了一眼野草,歪着头想了想,说道,“说实话,我其实是这个女孩的哥哥,我叫野麦。“
此言一出,震惊全场。
蔡叶叶满脸吃惊,但眼珠子转了转,她也正瞅着人少,给自己打杂的不够,当个妹妹似乎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于是便答应了,“他是我哥,但我和他关系不好!”
“这是什么意思?”
“我和他同父同母,但小时后因为家里拮据我就被卖了,所以我只认我的继父继母为亲生父母,看,所以我们俩分离了。”
这是个玩笑话,孙浩荣玩笑般的答应了,但谁也没想到,就是这句话引起了余野崩溃时期的思想错乱,让孙丽容后来有机可趁。
他们以假名顶替一次生活了半个多月,孙浩荣因为家里的事情比余野提前走了一段时间,再过不久,余野也就走了。
蔡叶叶起先起野草这个名字只是为了余野一个人而起,而没想到又多了一个孙浩荣。
她的那一次暑假,过得是多滋多味,有两个帅哥陪着她,当下手的,当苦力的,当厨子的,当奴仆的,别提过得多美了。
所以,当最后大家都要回城的时候,蔡叶叶心情才会这么的低落。
孙浩荣万万没有想到,为什么余野这个家伙一直这么走运,英雄救美不说,还俘获了美人的心。他不就是晚了那么一点点吗,可却永远够不着那一抹虚幻的梦想。
=====
回了家以后,紧接着就发生了照片事件,然后开始了全方面案调查,在无数次冒着被抓的“黑客”行动后,他终于找出了蔡叶叶的资料。
不过他,这么多年来,他一直有一个疑问,平常固若金汤的系统怎么一下子就被破解了,自己转眼间这么牛了?还是有一个无形的黑手在操控这一切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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