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对你又有兴趣了。”
听到对方说出这句容易让人产生误解的话,孙安苦着脸说道:“我就当作这是你对我的夸奖好了,可惜我目前完全没有出柜的想法,你有兴趣我也满足不了你,就任你想象好了。”
他赤着上身,说出这样的话,同样很容易让人误会,不过视线集中在地上那些发着萤光的血滴上,有些失望。
孙安很然后发萤光的是受控制的血,这样他就更容易发现陷阱了,可惜天下没那么好的事,受控制的血若是会发萤光,那种能力又太弱了点,能力平衡,没有太强的,自然也不会有太弱的。
发萤光的是控制尸体的这种血,在黑暗中十分显眼,朝着孙安移动着,速度很慢,慢到了走着路就能轻易甩开的程度。
可是那人好整以暇的坐着,根本不担心能轻易打倒大锤僵尸孙安会对他造成伤害,这反而让孙安不敢轻易动手。
好在对方也没有动手的打算。
像是沙丁鱼群一样,血滴的移动方向是完全统一的,会同时改变方向,行进速度也保持着一致,仔细观察的话就能发现它们都移向了孙安的右脚。
“为什么没有一滴血是移向左脚的?”孙安好奇的看着,同时看观察着四周,以免被另一个人的血偷袭,这是栋还没有人入往的别墅,墙壁是白的,地面是灰的,血液无所遁形。
抬起脚来对比着,他没能看出左脚和右脚的区别,可那些血滴就认准了右脚,当右脚抬起来时,它们会改变方向移向左脚,而当右脚落地后,它们又会再改变方向,移向右脚。
腿没区别,孙安又往自己的胯部、腰部看去,发现了问题所在。
他的右腰有个伤口,因为雨水的冲刷,血还没有凝固,那些血滴应该是闻到了血腥味,想要从他的伤口钻进来。
“嗜血的血?”孙安往后退了一步,那些血滴已经移出了储物间,来到了走廊里,不知疲倦的跟着他。
“不是嗜血,它们只是能够感知伤口,想从你的伤口里钻进去而已。”血滴的主人笑着回答了孙安的疑惑。
“一定要从伤口钻吗?毛孔不行?”孙安好奇起来。
“你可以试试。”那人做了个请的手势,用挑衅的目光看着孙安。
“试就试。”孙安抬起左脚,重重一脚踩在最前面的那滴血上。
脚底没有毛孔,但是有汗腺,二者虽然有很大区别,也不在一个系统,但都是通往体内的孔洞,对那些血滴来说没有太大区别。
他立即就感觉到了脚底的刺痛,抬起脚来一看,血滴已经不见了,脚底板上有一块红印,像胎记一样,试着挤了一下,并没有挤出血来,那滴血已经钻进了他的脚底板。
刺痛很快就消失,而脚底上的那块区域彻底失去了知觉,恐怕用刀刺进去都无法感觉到。
“哈哈哈哈……”那人突然大笑起来,“我从来没见过你这么不知死活的人,叫你试你还真去试了,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晚明之我主沉浮简介一名北漂,去雾灵山游玩,因喝醉了酒,无意中救了一只灵狐,得到他的帮助,穿越到明末,成为信王朱由检(读者群号261112420)...
带着任务,揣着梦想,穿越而来。善谋略,通玄术,精琴艺,且武功高强。沉着机智,惊才绝艳,运筹帷幄于不动声色间。PS已有完本作品浩漫仙途,坑品保证,亲们可放心跳坑感谢花花制作的封面!(日更两章以上,求订阅,求粉红票,保证完本,请多多支持)...
她和他在一起已经两千五百四十二天了,也就是六万一千小时,二亿多秒,这样的分分秒秒中,她以为他们会挽手风雨,一生相随,可是一切的一切,就在这七年的痒婚里变了模样,前妻携女突然造访,小三威武张扬,难道婚姻注定是一场战役?可是尘埃落定,一地狼藉,这样的战场,她如何面对?...
八零后的沈飞扬辛苦拼搏,却在年过半百的时候惨遭车祸,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的不是医院的白墙,也不是到了阴曹地府,反而是穿越到了五零后小姑娘沈云芳身上。她穿越在了吃不饱穿不暖,还动乱万分的七十年代。哼哼,这些都难不倒在社会中拼搏了大半辈子的智慧女人,且看她怎么左手鸡右手鸭,身后背着胖娃娃,一路引吭高歌。...
捡破烂的大学生偶得垃圾改造系统,从此逆袭,走上了改造垃圾的道路。高能电池,充电板,各种机器人,加工厂都要钱赚钱吧,骚年!不过,赚钱只是被迫的,我的愿望是世界干净而非金钱美女,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她居然有老公了,而她最后一个才知道。请问这是肿么回事?帅帅老公赶不跑也就算了。可动不动逼她一起洗洗睡,这就不能忍了。她诚心建议大叔咱俩离婚好不?离了婚谁帮你撑腰?他微微一笑,乖乖喊声老公,老公让你翻身做主人。她明明要把他踹飞银行系,结果猛眨星星眼老公,真的?当然是真的。他似笑非笑,记着,生一个,送宝马生两个,送宝岛那她眼巴巴地瞅着他,生三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