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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高才(第1页)

(兄弟们给点收藏吧,这收藏是要太监掉的节奏啊。)

仆役在草丛中寻找诗纸的举动其实早已被王源看在眼中,或许有些做贼心虚的原因,王源一直想将那张完整的诗纸给丢到跟僻静的地方去。若非撕掉诗纸的行为过于惹眼,若非自己一直在众人的目光之下,王源也不会仓促的将那张写着离离原上草的诗纸丢到亭下的一丛枯草之中。

而现在,眼睁睁看着被人捡走送往李适之坐着的小亭台处,就是用屁股想,王源也知道自己的麻烦来了。但其实王源这么做的原因很简单,他既非要放弃诗会,也非是李林甫派人来收买了他,他这么做只是想给杜甫一个诗会扬名的机会。

刚才和杜甫的一番谈话,王源多少也了解到杜甫是个什么样的人,加之心中充满着从后世带来的对杜甫的尊敬,而面对一个三十多岁依旧一事无成苦苦打拼的杜甫,王源觉得自己很是内疚。

今日若非有自己这么个穿越而来的人,杜甫将会是梨花诗会的绝对魁首,虽然王源不知道一场诗会的胜利能给杜甫带来什么,但起码能给杜甫在追求他想要追求的东西的时候加上一把√↗,助力。

但现在自己盗版尚未到来的后世名家的诗作来赢得诗会的比拼,对杜甫而言是极不公平的。小池塘边上,杜甫说起自己的妻儿穷困潦倒的生活,说起他追求为国效力为百姓效力的信念,这都给王源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王源一直在想,自己能有什么可以帮一帮杜甫,但放弃诗会是不可能的,因为王源自己也是穷困潦倒,为了自己的前途他必须珍惜这次梨花诗会的机会,他不能放弃这次诗会。王源想或许自己让杜甫赢下其中的一场也是一种帮助,只要自己保证整场诗会的胜利,便不算辜负李适之的礼遇。

于是,在看到杜甫的诗句之后,王源果断的将已经写好的诗纸悄悄团成一团,当做写废的诗句丢在草丛中,重新铺上一张纸后,涂涂画画装模作样了一会儿,最终选择交了白卷。

第三场诗题开始之前,王源一直在考虑要不要去跟李适之解释一番,但他最终打消了这个念头。虽然自己是李适之的人,但自己可不是他的奴仆,自己有做出决定的权利,况且自己也将在第三场战胜所有人赢得整场斗诗大会的胜利。那样一来,李适之应该不至于对自己有什么抱怨吧。

柳熏直带着那张纸团找到王源,默默无语的看着王源不说话,王源知道这是李适之再利用柳熏直向自己质问,可是王源不打算多作解释,伸手将诗纸撕碎丢在纸篓之中。

柳熏直也什么都没说,叹息一声,重新坐到位置上。从他的举止神情之中,王源得到的信息是,李适之很生气,后果也许和严重。

第三场诗题由几位夫子共同出题,这是关乎这次诗会最准胜方的一题,众才士们都有些紧张,两边亭台上的左右相国以及一干朝廷官员们也都有些紧张。即便是一直表现的对输赢并不看重的李林甫这一方,此刻也无人随意说笑,众目睽睽盯着中间的亭台上,等待着最后的结果。

“第三道诗题,诸位评判夫子们觉得以诗题为限似乎限制了众才士的才思,所以一致决定不出题,由各位自行拟题。凡不违朝廷法令,不违人伦纲常,天地万物大千世界皆可入诗。这是本届诗会的最后一首,诸位才学之士可多花心思拿出自己最好的诗作来,时间也延长到三炷香的时间,给诸位尽情琢磨的机会。”颜真卿高声宣布道。

这一次是真正的自由命题,无论你在何处擅长都可,就像有人书法善草不擅行楷,有人作画善虫鱼不善花鸟,有人弹琴善平和梵音不善杀伐峥嵘之曲一般;自由诗题真是要弥补各人之间的差异,让所有人都能拿出擅长的那一面来,争取能再有佳作问世。这便是王维等人的初衷。

铜钟敲响,各人在此散布各处开始构思,唯王源一人端坐亭内空落落的长几之旁。王维等人正要喝点茶休息一会,忽见王源招手向亭边侍立的婢女道:“请过来,帮我铺纸磨墨。”

王维等人惊讶的对视,颜真卿沉声问道:“王公子,这便要落笔了么?”

王源点头道:“是,早写早结束。”

婢女滴了清水入砚,轻轻研磨数十下后墨汁渐浓,白纸铺上桌面,压纸石压住四角,但见王源伸手在笔架上取下一只狼毫,饱饱的蘸了墨汁沉吟片刻,落笔刷刷写下。

王维王昌龄高适等人甚是惊讶,纷纷移步过来观看,但见王源写道:登楼歌——仿太白《将进酒》诗意而作。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

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众人直勾勾的盯着诗纸,王源写下最后一行字后将笔一丢,笑道:“适才从杜兄那里见到了李太白新作《将进酒》,心中着实澎湃有感,于是东施效颦一番,仿太白作诗之意,写下此篇。献丑了。”

王维瞠目道:“这哪里是仿,若非亲眼见你写出这首诗来,老夫必会以为是太白之作,此诗如歌如诉,起伏涨落,韵味深长,一波三折。于技法上更是极尽太白神韵,腾挪跌宕,起落无端,断续无迹,明朗激越,如此境界,若非亲见,教老夫如何相信?”

王源脸上微微发烫,这首诗就是太白的诗,要想保证能胜出第三局场,王源也只能不要脸的当着李白还在世便盗版他的最后一首诗了。王源当然算准了时间,这首诗应该是李白在天宝十一年游宣州时候所作,现在才是天宝五年,时间上是绝对不会穿帮的。况且李太白那么多脍炙人口的诗作,自己盗用一首也无损太白诗仙之名。而自己则会因为这首诗作拿下本场的冠军,也是两全其美,所以虽心怀忐忑,还是用了这一首。

“此诗足可与陈子昂之《登幽州台歌》相并肩,诗意亦合。比之陈子昂则更进一步,‘举杯消愁愁更愁,抽刀断水水更流。’这样的诗句何人能写出?必将流传万世而不朽。这……这简直让老夫难以言表,无言以对,此诗一出,今日梨花诗会便需结束,出此一篇便已违天和,老夫……老夫几乎要落泪了。”

王维兀自喋喋,眼中竟有老泪横流。王源开始觉得自己玩的过火了,自己盗版些小情小调的倒也罢了,起码符合自己的身份和年纪,但这一首显然和自己的身份不太相合,这么做怕是有些后遗症。

但无论如何,众夫子亲眼见到此诗的诞生,根本无从怀疑,亭上顿时轰动起来,众人闻讯纷纷赶到亭上,看了这首诗之后,没写的也没有了写诗的兴趣,有了句子还自以为不错的瞬间觉得自己的诗句就是渣渣,要不敢再落笔纸上了。

杜甫激动不已,连读数遍后道:“罢了,凡夫俗子如何同文曲星相比,我觉得王小兄必是文曲星下凡,杜甫心服口服,这一场我决定交白卷了。此诗我要录下,找机会寄给太白,他若看到必会引以为知己。王小兄,你这诗说是仿太白诗意而作,叫我说仿是仿不出来的,你和太白一样,是天纵之材,凡人难望项背。”

杜甫的话代表了很多人的心声,众人心中对王源不知何种感觉,今日目睹了一位天纵之材的诞生,虽然自己没有在诗会上取得什么名气,但也算是值了。

有王源这首诗挂在亭上,谁也没有再争的心思,第三场比试就此戛然而止,三十三名才士自由命题之下只产生了唯一的一首,而这一首诗便已经无法超越。今日梨花诗会惊喜连连,带给与会之人无尽的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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